證券代碼:*0***7 證券簡稱:春光科技 公告編號:2022-0**
金華春光橡塑科技股份吉印通
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金華。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金華春光橡塑科技股份吉印通(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通知和會議材料于2022年12月1*日以專人送達、電子郵件等方式發出金華。會議于2022年12月20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和通訊結合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7人,實際出席董事7人。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本次會議的通知、召開、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由董事長陳正明先生主持金華。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金華了《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春光科技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7)金華。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金華。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金華。
特此公告金華。
金華春光橡塑科技股份吉印通董事會
2022年12月21日
證券代碼:*0***7 證券簡稱:春光科技 公告編號:2022-0**
金華春光橡塑科技股份吉印通
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金華。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金華春光橡塑科技股份吉印通(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通知和會議材料于2022年12月1*日以專人送達、電子郵件等方式發出金華。會議于2022年12月20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人,實際出席監事*人。本次會議的通知、召開、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黃顏芳女士主持金華。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金華了《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后的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可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金華。本次節余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審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監事會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2,*7*.01萬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實際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專戶金額為準)。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春光科技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7)金華。
表決結果:*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金華。
特此公告金華。
金華春光橡塑科技股份吉印通監事會
2022年12月21日
證券代碼:*0***7 證券簡稱:春光科技 公告編號:2022-0*7
金華春光橡塑科技股份吉印通
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
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金華。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結項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名稱:清潔電器軟管生產建設項目-金華、清潔電器軟管生產建設項目-越南、吸塵器配件生產建設項目-金華、吸塵器配件生產建設項目-馬來西亞、研發中心建設項目金華。
●節余募集資金金額:2,*7*.01萬元(實際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專戶余額為準),占募集資金凈額的7.29%金華。
●節余募集資金安排:永久補充金華春光橡塑科技股份吉印通(以下簡稱“公司”)流動資金,用于日常生產經營及業務發展金華。
●決策程序:本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金華。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將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 “募投項目”)“清潔電器軟管生產建設項目-金華、清潔電器軟管生產建設項目-越南、吸塵器配件生產建設項目-金華、吸塵器配件生產建設項目-馬來西亞、研發中心建設項目”予以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2,*7*.01萬元(實際金額以轉出當日銀行結息后的余額為準)永久補充流動資金金華。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金華春光橡塑科技股份吉印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99*號),本公司由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吉印通采用募集方式,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2,*00萬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1*.**元,共計募集資金**,*0*.00萬元,坐扣承銷和保薦費用2,**0.00萬元后的募集資金為*1,*2*.00萬元,已由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吉印通于201*年7月2*日匯入本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賬戶金華。另減除上網發行費、招股說明書印刷費、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評估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1,92*.0*萬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為*9,*99.9*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出具《驗資報告》(天健驗〔201*〕2*7號)。201*年7月2*日公司連同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吉印通分別與中國銀行股份吉印通金華市婺城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吉印通金華分行、招商銀行股份吉印通金華分行分別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專戶,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
公司招股說明書披露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人民幣
二、募集資金實施主體及地點變更情況
2019年7月17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金華,以及2019年*月2日召開的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及實施地點的議案》,同意公司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投項目中的“清潔電器軟管生產建設項目”中的部分募集資金人民幣2,999.*7萬元(約合***.2*萬美元)實施地點由浙江省金華市金磐新區花臺路以東、南二環以北變更為越南同奈省莊崩縣江田工業區,實施主體由公司變更為全資子公司CONG TY TNHH CGH TECHNOLOGY(VIETNAM)(以下簡稱“越南CGH公司”);同時,同意公司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投項目中的“吸塵器配件生產建設項目”中的部分募集資金人民幣*,200.02萬元(約合1,19*.*2萬美元)實施地點由浙江省金華市金磐新區花臺路以東、南二環以北變更為馬來西亞柔佛州新山市,實施主體由公司變更為全資子公司CGH Industry Sdn. Bhd.(以下簡稱“馬來西亞CGH公司”)
2021年*月2*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以及2021年*月20日召開的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及實施地點的議案》,同意公司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投項目中的“清潔電器軟管生產建設項目”中的部分募集資金人民幣2,92*萬元(約合美元**0萬)投入至實施地點由浙江省金華市金磐新區花臺路以東、南二環以北變更為越南同奈省莊崩縣江田工業區,實施主體由公司變更為全資子公司“越南CGH公司”金華。
經過上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主體及實施地點變更后金華,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項目使用計劃調整為如下:
單位:萬元人民幣
三、募集資金使用與存儲情況
1、募集資金使用及余額情況如下: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凈額*9,*99.9*萬元,截至2022年11月*0日,公司累計使用募集資金*0,1*9.90萬元,累計利息及理財收入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凈額*,**7.9*萬元,募集資金專戶余額合計為2,*7*.01萬元金華。
2、截至2022年11月*0日金華,募集資金存放情況如下:
金額單位:萬元人民幣
*、截至2022年11月*0日金華,本公司用于越南CGH公司項目相關賬戶資金存放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人民幣
*、截至2022年11月*0日金華,擬結項項目募集資金具體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人民幣
備注:上述數據小數點后差異為四舍五入引起金華。
四、募集資金節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從項目實際情況出發,堅持合理、謹慎、經濟的原則實施募投項目,嚴控采購成本,努力降低項目實施費用,通過自動化投入及優化改進,提高了生產效率,以及通過部分設備、部件自制節余了資金投入金華。同時募集資金存放期間也產生了*,**7.9*萬元理財收益及利息收入。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資金已基本使用完畢,尚剩余募集資金合計2,*7*.01萬元,占募集資金凈額的7.29% ,募投項目投入已能滿足公司現階段的生產和市場需求,因此公司董事會決定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投項目進行結項。
五、募投項目結項后節余募集資的使用計劃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成本,公司擬將本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節余募集資金2,*7*.01萬元(實際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專戶余額為準)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用于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及業務發展金華。公司將在董事會審議通過本事項后,將上述資金轉入自有資金賬戶,并擇時辦理募集資金專戶銷戶手續,相關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也將在辦理完成募集資金專戶銷戶手續后隨之終止。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尚未支付的工程質保款和部分合同尾款,在滿足相關約定的付款條件后將以自有資金進行支付。
六、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董事會認為:“清潔電器軟管生產建設項目-金華、清潔電器軟管生產建設項目-越南、吸塵器配件生產建設項目-金華、吸塵器配件生產建設項目-馬來西亞、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符合募投項目結項要求金華。公司本次將部分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滿足公司日常經營對流動資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成本,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
七、相關決策程序和意見
(一)決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含利息及理財收入)2,*7*.01萬元(具體金額以實際結轉時專戶資金余額為準)用于永久補充公司流動資金金華。
(二)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進行了核查,發表意見認為:公司本次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及審批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費用支出,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金華。獨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三)監事會意見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后的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可以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金華。本次節余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審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監事會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2,*7*.01萬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實際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專戶金額為準)。
(四)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吉印通認為:公司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是根據項目實際實施情況和公司自身經營情況做出的決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公司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亦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金華。該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由監事會、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
綜上所述,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吉印通對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無異議金華。
八、備查文件
1、春光科技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2、春光科技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春光科技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吉印通關于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金華。
特此公告金華。
金華春光橡塑科技股份吉印通
2022年12月21日
證券代碼:*0***7 證券簡稱:春光科技 公告編號:2022-0**
金華春光橡塑科技股份吉印通
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金華。
重要內容提示:
●回購注銷原因:金華春光橡塑科技股份吉印通(以下簡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陳忠、邵麗萍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根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由公司回購注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金華。
●本次注銷股份的有關情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決策與信息披露
根據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對公司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2名已離職的激勵對象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000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律師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金華。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10月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的《春光科技關于回購注銷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1)。
根據《吉印通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了《春光科技關于回購注銷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2),就本次股份回購注銷事項履行了通知債權人程序金華。截至目前通知債權人已滿**天,在約定申報時間內,公司未收到債權人關于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情況
(一)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據
公司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陳忠、邵麗萍因個人原因離職金華。根據《激勵計劃》第十四章“公司/激勵對象發生異動時本激勵計劃的處理”之“二、激勵對象個人情況發生變化的處理”的相關規定:“(二)激勵對象離職:激勵對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續約的或主動辭職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處理,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價格進行回購注銷。”由于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 2 名員工已離職,已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其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0,000 股限制性股票應由公司回購注銷。
因此,公司董事會同意對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金華。
(二)本次回購注銷的相關人員、數量
本次申請回購注銷的限制性股票涉及陳忠、邵麗萍2名激勵對象,合計擬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0,000股;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剩余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2,70*,*00股金華。
(三)回購注銷安排
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開立了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并向中登公司申請辦理對上述2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購過戶手續,預計該部分股份于2022年12月2*日完成注銷金華。注銷完成后,公司將依法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三、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結構變動情況
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后金華,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如下:
單位:股
注:以上股本結構的變動情況以回購注銷事項完成后中登公司出具的股本結構表為準金華。
四、說明及承諾
公司董事會說明: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事項涉及的決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規、《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規定和《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協議》的安排,不存在損害激勵對象合法權益及債權人利益的情形金華。
公司承諾:已核實并保證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對象、股份數量、注銷日期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已充分告知相關激勵對象本次回購注銷事宜,且相關激勵對象未就回購事宜表示異議金華。如因本次回購注銷與有關激勵對象產生糾紛,公司將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
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回購注銷已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本次回購注銷的數量、價格及具體回購注銷方案符合《公司法》《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依法可以實施金華。
六、上網公告附件
《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關于金華春光橡塑科技股份吉印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注銷實施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金華。
金華春光橡塑科技股份吉印通董事會
2022年12月21日